2021、2022、2023级全体同学:
现将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校评选名额为1211名,其中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评选名额为61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2.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深贫县专项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1.学生申报:10月8日18:00前,前将电子版附件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命名为“申报奖项+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419336155@qq.com。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将本人签字的附件材料(附件1、2)及相关获奖等佐证材料(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勤工助学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交至综合楼421助管处。
2.学院资格审查:10月9日-10月12日。
3.学院公示:10月13-10月15日拟评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线上申请(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填写申请申报表。
4.上报学校:10月16日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请。
六、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田尧夫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876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